10科,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每个考试科目可以参加3次考试。
大众网济南11月19日讯(记者 姜洋)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,201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截止于本月20日。学业水平考试共有10科,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每个考试科目可以参加3次考试。
据《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》中规定,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,分别在每学年上、下学期结束前进行。考试科目包括语文、数学、外语(含听力)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和信息技术共10科,每科分值为100分,实行全省统一考试,统一命题、统一制卷、统一考试时间、统一组织阅卷。
考试成绩按照A、B、C、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,按等第公布。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%(其中思想政治、语文达到85%)及其以上者,记录等第A,达到75%至89%(其中思想政治、语文达到75%至84%)记录等第B,达到60%至74%记录等第C,59%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,D为不合格等第。
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必修必考,选修选考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每个考试科目可以参加3次考试。离校两年内可以多次参加重考,成绩按高者计入学业成绩。内地民族班及内地民族散插班学生、特教学校学生(含随班就读学生)、外国留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,成绩合格要求可另行制定具体办法。